(一)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标准与营业范围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单位按其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甲级单位:
1.具有五年以上的室内装饰设计经历,具备承担各类室内装饰设计的能力,承担过单项工程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2.有十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高级室内设计师不少于六名;
3.具有配套齐全的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五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中级职称的经济师、会计师各一名以上;
4.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5.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元以上。
乙级单位:
1.具有三年以上的室内装饰设计经历,承担过3个单项工程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2.有八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中级室内设计师不少于四名;
3.具有配套齐全的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三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中级职称的经济师、会计师各一名以上,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4.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5.注册资金在三佰万元以上。
丙级单位:
1. 具有二年以上的室内装饰设计经历,承担过3个单项工程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2.有五年以上室内装饰设计经验的室内装饰中级室内设计师不少于三名;
3.具有配套齐全的工程设计、经营管理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设计三年以上的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一名,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有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各一名,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4.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5.注册资金在一佰万元以上。
(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与营业范围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按其技术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营业范围:
甲级企业:
1.具有五年以上的室内装饰施工经历,具备承担各类室内装饰施工的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个单项工程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2.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有5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工程师、高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3.具有完备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和有从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具有甲级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
4.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5.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6.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仟万元;
营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类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乙级企业:
1.具有三年以上的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个单项工程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2.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3.有稳定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队伍,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4.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6.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佰万元;
营业范围:可以承担总造价一仟五佰万元以内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丙级企业:
1. 具有二年以上的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年累计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2.有室内装饰施工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人员,其中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有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5.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6.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佰万元;
营业范围:可以承担总造价八佰万元以内室内装饰施工任务。
(三)申请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
1、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人代表职称证件和身份证;
5、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工程师、工艺美术师、室内设计师)
6、企业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件;
7、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件或同等学历、专业的毕业证;
8、企业经营租场所使用证明;
9、企业职工花名册;(附工种配套齐全的、固定的、合同的技术工人花名册)
10、单项工程{(乙级)300万元2个以上}、单项工程{(丙级)100万元2个以上}的合同书或协议书、预决算书、施工图纸、效果图(照片)、银行进帐单;
11、主要设备机具的证明票据。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收到所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予以批准办理。
二、企业变更申请
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须提交变更申请并附相应的材料,其中:
(一)名称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二)场所变更
1、企业场所变更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三)法人变更
1、企业法人变更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四)注册资金变更
1、企业注册资金变更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五)经营范围变更
1、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收到所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予以批准办理。
三、企业年检
企业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企业须在6月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室内装饰资质年检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
2、《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设计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在收到所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予以批准办理。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在6月底前完成年检工作。
上一页: 暂无
下一页: 暂无